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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房時間:當日下午15:00以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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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房時間:隔日上午11:00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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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宿無提供早餐,已將優惠回饋房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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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時請記得出示您的證件,以便我們登記,在辦理登記的同時,也請您將住宿費一併繳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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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住宿環境,請每位遊客相互尊重住宿空間上的安寧,室內請勿吸煙、請勿攜帶寵物,如發現違規謝絕入住,將加收客房損失罰款及清潔費新台幣五千元整,敬請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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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民宿提供廚房開伙,使用餐廳廚房器具請恢復原狀,敬請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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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住宿品質,晚間10:00過後請降低音量,勿大聲喧嘩,以維護環境安寧及其他旅客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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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旅客租住安全,本民宿客廳、樓梯間及戶外公共區域皆安裝監視器,如有顧慮之旅客,請勿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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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貴重物品、請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恕不負責,敬請見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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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住宿品質,請依房型人數進住,如需加人,請事先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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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須知(下訂代表同意,如違反條約我方可馬上強制旅客退房並不退款任何住宿費,且必須賠償所有相關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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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規範請注意,若違反其中任何一項,皆不退還押金且損壞民宿物品皆照市價賠償,違規嚴重者則當場要求退房且不退房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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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館「全棟禁菸」室內全面禁菸若違規押金沒收,民宿可要求旅客立即退房且須賠償一日包棟費用作為清潔處理費以及相關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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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住宿品質,屋內嚴禁轟趴、吸毒違法性行為,若經發現一律報警處理,押金沒收,民宿可要求旅客立即退房且須賠償一日包棟費用作為清潔 處理費以及相關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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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10:00室外請避免聊天交談,若大聲喧嘩或產生噪音影響附近居民安寧.造成民眾檢舉/報警,屢勸不聽民宿可要求旅客立即退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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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棟入住需繳納押金5000元整,於退房日後管家檢查無損壞及違規,會在當日匯款退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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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住宿: |
1. |
如遇天災 (颱風、地震) 經花蓮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將可辦理延期住宿,並將保留訂金六個月,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 |
2. |
若因個人因素確診需延期住宿(確診人數須達包棟人數一半並出示隔離證明)請於入住日前告知,並可辦理保留三個月之期限,請於期限內擇日使用,逾期或再次取消將視同放棄,沒收已匯全額訂金。 |
3. |
若需延期於60日後的假日,優先開放兩晚以上住宿。 |
4. |
請提前規劃延期的行程,詢問空房狀況。 |
5. |
延期僅可延期一次,選擇延期者再次取消訂房(延期),恕不再接受延期與取消訂金,己匯之全額訂金恕不退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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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訂房訂金退還標準:( 依據交通部觀光局規定 ) |
a. |
預定住宿日前14日取消訂房,可退回全部訂金。 |
b. |
預定住宿日前10日至13日取消訂房者,可退回 70% 的訂金。 |
c. |
預定住宿日前7日至9日取消訂房者,可退回 50% 的訂金。 |
d. |
預定住宿日前4日至6日取消訂房者,可退回 40% 的訂金。 |
e. |
預定住宿日前2日至3日取消訂房者,可退回 30% 的訂金。 |
f. |
預定住宿日前1日取消訂房者,可退回 20% 的訂金。 |
g. |
預定住宿日當天取消者,不退回訂金。 |
※ |
取消訂房:凡於住房當日未辦理入住者,視同取消訂房。 |
※ |
住宿當日,如遇天災(颱風、地震),經當地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布停止上班上課判定準則,可退還全額訂金或保留訂金。 |